1.贯彻实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学校政府采购和学校集中采购的管理与组织实施,做好学校政府采购项目和学校集中采购的经济合同签订和参与有关采购项目验收工作。
3.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帐目管理,做好各类固定资产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编报相关资产统计报表。
4.负责办理学校资产的登记、入账、调拨、转让、出租、报损、报废等。
5.负责学校公有房屋的日常管理,包括办公用房和教职员工临时性周转房的申请、配置、调整、管理及服务工作。
6.负责学校教职员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及发放。
7.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做好全校资产管理和使用保管单位(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8. 负责学校固定资产台账、采购合同等的归档管理。
9.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学校经营性资产收益。
10.负责资产数据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日常维护与管理。
11.负责处室政务信息网站的维护与更新。
12.负责各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和引导。
13.负责学校招投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承办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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